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4-07-05 23:33:5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42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改厅[2008]13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财政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了进一步规范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为国家机关指定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机构,名称统一为“价格认证中心”。原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计办[1997]808号)中涉及的“价格事务所”相应更改为“价格认证中心”。
二、各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各自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需要对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的,办案机关应委托同级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进行价格鉴定。
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非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三、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从事国家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不收费,该项鉴定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价格认证中心业务量大小,核定专项经费拨款或补贴。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财政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劳动部关于退职职工再次参加工作的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


劳动部关于退职职工再次参加工作的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

复函
陕西省劳动局:
关于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以前和在精减工作结束以后退职的职工,再次参加工作以后,其工龄如何计算的问题。我们的意见是:经过领导批准退职的职工,其退职以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再次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是,对于个别不顾工作需要,坚持
要求退职经领导批准按离职或退职处理的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其离职以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应计算为连续工龄。至于他们原领的退职补助费是否需要退回的问题,请你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964年11月2日

农业部公告第1693号:转基因抗虫棉安全评价检测和安全证书申请程序

农业部


农业部公告第1693号:转基因抗虫棉安全评价检测和安全证书申请程序



  为进一步提高转基因抗虫棉生物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促进转基因抗虫棉产业化的健康发展,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在已经简化的转基因抗虫棉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申请程序基础上,决定进一步规范转基因抗虫棉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转基因抗虫棉品种(系)(类型1),可直接申请所有适宜生态区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二、利用已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转基因抗虫棉品种(系)通过常规育种选育的抗虫棉新品系(类型2),可直接申请适宜生态区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三、对于上述类型1、2,申请单位在申请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时,应按照附件1要求申请。

  四、对于上述类型1、2,按照附件1要求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由我部统一组织检测(详见附件2)。

  五、本公告范围以外的转基因抗虫棉安全评价申请,仍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施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2月25日农业部发布的第989号公告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下载文件: 附件1:转基因抗虫棉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申报书(格式).doc 附件2:转基因抗虫棉安全评价检测要求.doc
http://www.moa.gov.cn/ztzl/zjyqwgz/zcfg/201112/t20111219_2438507.htm